各市、县、行委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情况的通报》(环办环监函〔2016〕1005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贯彻执行。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报》要求,于2016年6月20前,将环境保护大检查查处和整改情况、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情况进行公开。
二、已完成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的地区,及时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确各级网格责任,充实环境监管力量。
三、请各地区务必于6月25日前将环境保护大检查查处和整改信息公开情况、环境监管网格划分、社会公开以及制度落实情况报至海西州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桓永芳
联系电话:0977-8228750(兼传真)
电子邮箱:544202856@qq.com
海西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