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行委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全州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环境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能力,根据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青环发〔2017〕161号)要求,海西州环境保护局决定2017年6月—10月继续在全州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将《海西州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联 系 人:海西州环境监理站马明智 李俊杰
联系电话:0977-8228750(兼传真)
邮 箱:584056798@qq.com
附件:海西州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海西州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全州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推进全州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决定于2017年6—10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活动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成效,成立了以李顺局长为组长,白巧玲调研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审定考核结果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环境监理站,由监理站站长张黎兼任主任,负责信息调度、工作督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督查等工作,其他业务科室积极参与、配合此次大练兵活动。各地环保局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机构。
二、大练兵目的
(一)培养和深化环境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法能力。
(二)以规范证据收集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为抓手,推进行政处罚规范化。
(三)重点培养环境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现场执法方面的能力,以点带面,提升环境执法整体水平。
三、大练兵内容
(一)注重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法制化水平
采取法治讲座、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全面系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拓宽学法渠道,筑牢依法执法基础。
(二)注重行政处罚证据材料规范化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部印发的《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保证环境违法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重点规范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内容,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客观。各地要将证据材料的规范化体现在大练兵期间的各个具体案件中。
州环境保护局将采取地方推荐与随机抽选案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大练兵期间案卷质量进行评审。
(三)注重提升执法人员实战能力
以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为重点,开展交叉检查、专项检查、交流学习、专业研讨,在实际工作中练兵,培养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检查要点、证据提取、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规范化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注重培养现场执法骨干,针对我州部分地区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我局将派出海西州环境监理站监察执法人员担任环境违法案件卷指导员,对环境违法案卷进行分区分片指导,具体分工为:阿顺春、齐美格、柴松宁指导德令哈市和天峻县环保局,由张黎、杜婷婷、肖玉发指导乌兰县和茫崖行委环保局,马明智、张利霞指导大柴旦和冷湖环保局,进而带动和提升地方现场执法整体水平。如若出现重大案件,可联系海西州环境监理站协助调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7年 6月 30日前 )。州环境保护局适时组织召开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各地环保部门在总结2016年大练兵活动工作基础上,以各地执法薄弱环节为重点,根据2017年大练兵活动要求,完成部署工作。部署情况、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 6月 30日前 报送我局。
(二)活动实施阶段(7-10月)。各地要将大练兵活动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组织环境执法人员系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证据,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各地根据大练兵活动情况和具体效果,评选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候选人,对自行推选案卷进行预评审,并于 10月 15日 前,将大练兵总结报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州环保局。
(三)总结表扬阶段(11-12月)。州环境保护局将对大练兵活动效果进行评价,主要评价各地环境执法机构大练兵期间案卷质量、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评价执法人员作为主要调查人员的案卷质量、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和廉洁执法情况。最终评选出我州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报省环保厅,参加省级评选。
五、大练兵要求
(一)积极部署,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把环境执法大练兵作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在2016年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督查、稽查等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分解责任到人。同时,各地环保部门要深入动员部署,发动执法人员全员参与,以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综合督查、省环境保护督查、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2017新发现违规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为线索,积极开展环境各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地要认真总结2016年大练兵活动的问题和经验,针对大练兵重点内容,采取知识竞赛、实战练兵、案例分析、理论培训、交叉互查、督查指导、奖惩激励等切实管用的方法举措,全面提升执法基础理论以及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在大练兵工作中做到“四个结合”,即结合中央环保督查、结合省环境保护督查、结合各类专项检查、结合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和案件移送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练兵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继续加大典型案件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地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推行“阳光执法”,主动、及时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在活动期间,要组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的宣传报道;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公众满意度高的地区,要组织专项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行深度报道。同时,要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州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
请各市、县、行委环保部门将部署情况、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 2017年 6月 30日前 报送海西州环境监理站。
联系人:马明智 李俊杰
联系电话:0977-8228750(传真)
邮箱:584056798@qq.com
附1: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评选细则
附2: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评选细则
附3:环境执法大练兵信息报送要求
附1
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评选细则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共设表现突出集体2个。本次大练兵活动对候选集体设4个评价指标:“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四个配套办法处罚案件”。
一、“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
(一)指标说明
本次大练兵活动要求各地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突出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逻辑严密、表述准确进行练兵。
(二)参评案卷来源
本次大练兵活动评审的案卷,采用地方自行推选案卷和随机抽取案卷相结合的方式。推选和抽取的案卷均需为2017年1-10月完成的案卷(指该期间印发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参与大练兵活动的案件应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公开。
市、县、行委级候选集体
推选评审案卷:2份行政处罚案卷、1份移送公安机关案卷。
随机抽选案卷:至少抽取候选单位一般行政处罚案卷2份、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卷2份。
(三)评价方法
根据各地报送案卷和抽取案卷的类型,组织专家,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进行评分。处罚情况未在门户网站公开的,该案按0分计。
二、“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
(一)指标说明
“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由案件数量、罚款金额、重大案件数量3项分指标构成,主要评价2017年1-10月,行政区域内各级环保部门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数量、罚款金额,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等重大案件办理数量。
(二)计分方法
为合理确定各地查处案件应达到的平均水平,以2017年各地重点排污单位数量占全州总数的比例作为各地的基准比例,分查处案件数量、罚款金额、重大案件数量3项分指标。
1. “查处案件数量”分指标
各市、县、行委的基准值分别根据全州查处案件总数乘以该单位的基准比例计算,2017年1-10月,行政区域内各级环保部门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数超过基准值50%时,该指标得满分;查处案件数低于基准值50%时,得0分。
2. “罚款金额”分指标
各市、县、行委的基准值分别根据全州罚款总金额乘以该单位的基准比例计算,2017年1-10月,行政区域内各级环保部门罚款金额超过基准值50%时,该指标得满分;行政区域内罚款金额低于基准值50%时,得0分。
3. “重大案件数量”指标
该指标所指“重大案件”包括:查封扣押案件、停产限产案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种。各市、县、行委的基准值分别根据全州重大案件总数乘以该单位的基准比例计算,2017年1-10月,行政区域内各级环保部门查处重大案件数量超过基准值50%时,该指标得满分;行政区域内重大案件数量低于基准值50%时,得0分。
(三)数据来源
直接采用参评单位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填报的相关数据。
2017年各候选单位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数量通过“环境执法大练兵评分系统”报送。我州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州环保局统一发布。
三、“执法公众满意度”指标
(一)指标说明
评价公众对大练兵期间候选单位环境执法工作的满意程度。
(二)评价方法
我局将设置公开投票通道,请媒体、相关组织和公众评选较为满意的环境行政执法单位。该指标得分按各单位实际得票数量计算。
(三)材料来源
各候选集体分别上报事迹材料(结合执法工作总体情况、重点工作特色、重点案件办理情况,需包括至少1件典型案件办理过程)。
附2
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评选细则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共设9个表现突出个人名额,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单由各地和海西州环境监理站推荐产生)(各地推荐1名候选人)。州环保局采用打分的方式组织进行初审,将产生的5名优秀个人上报省环保厅进行评审。
一、基本条件
各地推荐的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廉洁自律;
(二)持有有效的环境监察执法证件;
(三)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标准等,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案能力;
(四)在大练兵中起到环境执法骨干作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办理大案要案成绩突出。
二、评审指标和计分方法
评审分4项计分指标,分别为“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和“个人事迹”。另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强化督查”为加分指标,“廉洁执法”为一票否决指标。
(一)“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
1.指标说明
主要评价执法人员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规范收集、审查和认定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能力,重点突出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的程序合法、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客观等方面的审查。
2.案卷来源
每名候选人报送2份2017年1-10月期间完成、候选人作为主要执法人员并作为笔录询问人或记录人的行政处罚案卷。
3.评价方法
组织专家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进行评分。处罚情况未在门户网站公开的,该案按0分计。
(二)“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
1.指标说明
评价大练兵期间,候选人参与办理案件的数量。
2.计分方法
按各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案件数量进行排名,该指标得分按各候选人实际参与调查处理案件数量计算。
3.数据来源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中,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的案件数量(案卷材料中应有候选人参与调查的证明)。
(三)“执法公众满意度”指标
1.指标说明
评价公众对候选人执法能力、个人综合素质、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满意度。
2.计分方法
州环保局将设置公开投票通道,请媒体、相关组织和公众评选较为满意的候选人。该指标得分按各候选人实际得票数量计算。
3.数据来源
各地环保部门组织提交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结合本人综合素质、工作经历、特长和业绩等,需包括至少1件候选人作为主要执法人员的典型案件办理过程)。我局将向社会公开候选人个人事迹。
(四)“个人事迹”指标
1.指标解释
评价候选人个人综合素质、工作作风等。
2.计分方法
对提交的各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个人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按个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成效等进行评分。
(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强化督查”指标
候选人参加京津冀及周边强化督查活动的,一次性加5分。
(六)“廉洁执法”指标
1.指标构成
以廉洁执法作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对廉洁方面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实行“一票否决”。
2.评价方法
(1)请候选人所在环境保护局或同级纪检部门出具候选人廉洁执法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附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直接移出候选名单。
(2)州环保局将于2017年10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单,并公布举报电话。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地方调查。经查确实存在不廉洁行为的候选人,直接移出候选名单。表现突出个人评选后,发现不廉洁行为的,撤销个人荣誉称号。
3.数据来源
本项指标否决信息来源于检举、控告、举报、投诉等,并经有权处理部门查实。
附3
环境执法大练兵信息报送要求
一、信息报送方式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材料采取“分模块、分阶段”的报送方式,分工作简报、活动总结和自评报告、表现突出集体参评材料、表现突出个人参评材料4个部分。
(一)工作简报以电子件报送为主;
(二)活动总结和自评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
(三)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参评材料需通过“12369”环保热线网站(www.12369.gov.cn)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处罚系统)和“环境执法大练兵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大练兵系统)按时上报,同时,所有评选材料应刻录光盘,作为活动总结和自评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
以上填报信息以省环保厅审核上报的信息为准。
二、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一)2017年6-10月,各地环保部门实时报送大练兵活动简报,每月不少于2期。
(二)2017年1-10月,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在处罚系统中报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以pdf格式上传案卷(每案1份,包括从立案至结案的全部材料)。大练兵结束时尚未结案的,应将立案至处罚的案件材料扫描上传。行政处罚信息应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2017年11月5日前,各市、县、行委环保部门报送活动总结或自评报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其中,候选集体和个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候选集体
(1)拟申报集体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word文件格式,通过大练兵系统报送),应结合执法工作总体情况、重点工作特色、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包括至少1件典型案件办理过程。
(2)推荐参评案卷。市、县、行委环保部门在大练兵系统中提交参选的行政处罚案卷编号,上传稽查案卷,向省厅推荐的先进案卷由州环保部门审核上报。
案卷材料应包括从立案至结案的全部归档材料;若案件尚未结案,则应包括从立案至印发处理处罚决定书期间的全部应归档材料。同一案卷不得作为两类案卷重复报送,否则其中一份按0分计。
(3)候选单位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数量,通过大练兵系统报送。
2.候选个人
(1)候选人个人简介和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word文件格式,通过大练兵系统报送),结合本人综合素质、工作经历、特长和业绩等,需包括至少1件候选人作为主要执法人员的典型案件办理过程。
(2)2份参评对象作为主要执法人员并作为笔录询问人或记录人的行政处罚案卷,由所在环保部门在大练兵系统中提交案卷编号。向省厅推荐的先进案卷州环保局审核上报。各案件均需在处罚系统中可查。个人参选案卷可与集体参选案卷重复。
(3)候选人所在环保部门或同级纪检部门出具候选人廉洁执法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以pdf文件格式在大练兵系统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