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办公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青发[2014]12号)的文件要求,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加强设施维护。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以及检查重点,我局联合基层环保局深入到辖区内的矿山企业,重点对矿山开采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尾矿库环境安全排查、环境应急预案等方面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同时对矿山采选企业其他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处于闭矿期前期阶段的矿山,按照“综合整治”的原则,对存在隐患和环境问题的企业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要求各单位增强预防意识,加强设施维护,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一)对重点企业、涉危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检查各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检查企业固废处理情况,严格加强危险废物的跟踪管理。掌握我州危险废物污染源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及处置利用等情况。对涉危企业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环节提出了规范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安全隐患。
(二)对我州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要求涉源单位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重点监控,确保环境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环保经费投入不够,缺乏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和应有的环境污染应急装备。在这次检查工作中,企业对自身的检查工作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落实整改措施的力度不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经费投入不足。企业关键岗位员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培训还须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这次环境安全检查工作中还没有检查到位的环节,还要组织力量认真进行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要求企业要在环境管理上下功夫,对未验收的矿山企业督促企业申请验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分矿山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执行后督查。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落实环保规章制度,改善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设施,确保环境安全。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