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市、县(行委)爱卫会年初签订的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为将本年度创卫工作落到实处,8月22日至9月3日,我局配合海西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住建、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专家组,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等方式,依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青海省卫生村检查评比标准》、《省级卫生单位标准》对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冷湖行委、茫崖行委等八个地区的1个省级卫生县城、1个国家卫生镇、6个省级卫生乡镇、6个卫生单位、19个省级卫生村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检查中,通过听取创建县城(乡镇)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受检单位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检查后发现创建工作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如个别乡镇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还不到位,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不够规范,个别单位的爱国卫生组织只停留在文件上,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应有作用;县城、乡镇的环境规划制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不全;医源性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理未达到国家标准;未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或分散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问题下发了评审情况通报,并且要求各地区尽快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青海省卫生村检查评比标准》、《省级卫生单位标准》,对整改问题进行再梳理、再落实,从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入手,促进各地区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乡镇,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