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环保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探索新方法、新路子,不断拓宽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以“五个一”为抓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即以一个领导工作会议机制,一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张廉政勤政承诺书、一张本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一个督查通报为抓手,通过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勤政廉政建设督察等措施,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确保环保事业的稳健发展。
围绕总体工作目标,加强对环境行政审批权、环境行政评审权、环境执法权、环保资金(项目)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权等“环保六项权力监管”,落实健全组织领导、强化廉政责任,不断拓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制度建设,为完成污染减排和生态格尔木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领导、各科室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按“一岗双责”的规定要求,做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规范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监督渠道。始终把制度机制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上,不断规范局系统管理规章制度。近年来相继制订了《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格尔木市环保局项目管理制度》等几十个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保护工作制度,规范环保权力运行,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预防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强化监督职能,开展勤政廉政督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谈心谈话,有效地监督权力的运行和预防腐败,避免了工作推诿扯皮现象,提高了工作效能效率,确保我市重点工作事项的落实。四是不断强化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和培训,及时传达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利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引导警示全局党员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相关纪律、自觉廉洁从政,全局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