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函〔2016〕186号)和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省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通知》(青环发〔2017〕254号)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州企业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公示如下:
一、发证权限
由海西州环境保护局负责实施海西州辖区内水泥重点管理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由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实施辖区内水泥简化管理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
二、发证范围
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范围为水泥(孰料)制造、水泥粉磨站,其中水泥(孰料)制造实施重点管理;水泥粉磨站实施简化管理。独立粉磨站企业可以简化排污许可证内容和相应的自行监测、台账管理要求等。我州涉及企业名单见附表1。
三、申请时限:水泥企业于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工作。
四、办理部门:水泥重点管理企业由海西州环境保护局排污许可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理。水泥简化管理企业由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办理。
五、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六、咨询电话:0977-8228717
七、审批流程:见附件3
八、申报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书;企业承诺书;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见附件2)。
九、登录网址
1.企业登陆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公众端网址:http://permit.mep.gov.cn/permitExt/outside/default.jsp
2.企业端模拟练习网址:(外网)http://121.40.139.218:8080/permitExt/outside/default.jsp#
表1海西州水泥企业名单 |
序号 |
行业类别 |
市州 |
县区 |
企业名称 |
管理类型 |
1 |
水泥 |
海西州 |
格尔木市 |
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管理企业 |
2 |
德令哈市 |
青海海西化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重点管理企业 |
3 |
格尔木市 |
格尔木合源商砼有限公司 |
简化管理企业 |
4 |
格尔木市 |
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简化管理企业 |
5 |
格尔木市 |
格尔木启亮工业园水泥粉磨站 |
简化管理企业 |
十、相关附件
附件1:承诺书样本
附件2: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附件3: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