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关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期申请》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悉。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三条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满足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换发的条件,同意延续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单位名称: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格尔木市杨树巷12号
法人代表:马明跃
许可证号:青环辐证【H1701】
原许可证证书编号:青环辐证【10005】
种类和范围: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有效期至:2022年0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我局将于批复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许可证。
海西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