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检的通知》要求,我州自5月22日至6月23日,在全州范围内认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给我州广大高(中)考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有效防治噪声污染对考生复习、休息和应考造成干扰,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高(中)考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检查的通知》(西环字〔2017〕116号),要求各地区认真开展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检查工作,从制度上保障了本次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在考前,在建筑施工场地、娱乐场所及产生噪声扰民的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全面的大排查,发放《控噪通知书》120份,要求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商业娱乐场所及室内装修,在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晚上7时至次日早上8时的时段,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和经营活动,市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驶车辆禁止鸣笛。此外,在6月7日至9日的高考和6月21日至23日的中考期间,各考点周围工地全天不得施工;二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高(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知及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同时及时有效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噪声污染问题。
三、依法行政,严格监管环境噪声污染。一是联合住建、文化、公安、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对辖区敏感噪声源开展全面排查。我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29余人次,重点对学校、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的建筑施工场地、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工业噪声等环境噪声污染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坚决制止扰民行为;二是高(中)考考试期间,安排执法人员昼夜巡查,将各考点学校周边的各种噪声污染源作为监察重点,严格进行监管,对各类噪声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三是严格控制各类环境噪声超标排放。除紧急抢险工程外,停止审批5月31日至6月7日、6月15日至6月22日期间的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项目;四是在高(中)考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畅通,并将执法人员值班时间及手机号码向社会进行公开,对噪声扰民投诉案件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
2017年高(中)考期间全州8个地区共设立了6个高考考点和7个中考考点(其中冷湖行委未设立高、中考考点,天峻县未设立高考考点)。在高(中)考期间,通过全州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及紧密协作下,全州未发现1起因环境噪声污染而对考生考试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高(中)考期间环境安全工作。
附件:海西州2016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检查月信息汇总表
海西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