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行委环境保护局:
为强化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定于5月22日至6月23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环保部门要联合住建、城管、文化、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对辖区敏感噪声源开展全面排查,所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商业娱乐场所及室内装修,在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晚上7时至次日早上8时的时段,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和经营活动,市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驶车辆禁止鸣笛。此外,在6月7日至9日的高考和6月21日至23日的中考期间,各考点周围工地全天不得施工。同时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对农贸市场、夜市、广场等噪声污染源进行治理。
二、各地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各类环境噪声超标排放,除紧急抢险工程外,停止审批5月31日至6月7日、6月15日至6月22日期间的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项目。高(中)考考试期间,要安排执法人员昼夜巡查,将各考点学校周边的噪声污染源作为监察重点严格进行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速查处。
三、各地环保部门要报请当地政府贴发高(中)考试期间实行噪声限制管制通告,并通过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高(中)考期间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12369”环保举报热线要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及时有效查处和移交群众举报的各类噪声污染问题,坚决制止扰民行为。
四、专项检查期间,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地高(中)考控噪管控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推诿塞责、查处不力、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督查。高(中)考结束后,各地要对今年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检查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检查汇总表(见附件),于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书面报州环境监理站。
联 系 人:州环境监理站 程世军
联系电话(传真):0977-8228750
电子邮箱:657414323@qq.com
附件:海西州2017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检查信息汇总表
海西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8日
附件:
海西州2017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检查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7年月 日
序号 |
噪声类别 |
查处数(起) |
出动人员(人、次) |
移动部门数(起) |
罚没金额(元) |
备注 |
1 |
工业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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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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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化娱乐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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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活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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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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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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