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局工作;组织执行全局各项规章制
度;承担全局政务信息、文秘、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
全保卫、信访接待、决策性和全局性会议组织等工作;承担协调、
检查、督促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及群众来信来
访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全局及直属事
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评聘等有关
管理工作;承担全局党组织建设日常工作、班子及党员、职工队
伍教育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
联系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环
境保护投资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经费预决算、国有
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
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办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
的地方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承担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排
污收费、排污申报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承担调查处理辖区内违
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
事件;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全州环境保
护执法检查;承担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执行行政
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
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监督环境保护规
划、政策、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指导基层环保部门开展环境
执法工作。拟订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
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
和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州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