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8年4月16日我局共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5日(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7—8900580
通讯地址: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受理时间 |
1 |
青海矿业800万吨选煤厂(配套公辅设施)项目 |
青海省矿业集团乌兰煤化工有限公司 |
乌兰工业园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
2018.4.16 |
2 |
3万吨/年电熔镁砂项目 |
青海西部镁业有限公司 |
德令哈工业园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2018.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