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8年4月27日我局共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6日(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7—8900580
通讯地址: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受理时间 |
1 |
海西州1950MW风电项目格尔木地区电网接入送出共建工程 |
海西州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格尔木察尔汗涩北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18.4.27 |
2 |
海西州1950MW风电项目德令哈地区电网接入送出共建工程 |
海西州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德令哈市尕海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18.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