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力度,根据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要求,海西州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全州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本次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重点为:对全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行政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为切实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进行了如下部署。一是对应当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证或环境保护批准文件而未取得的应限期补办;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予以取缔;对不符合环境保护审批条件,未办理环保审批且无其它证照的单位,限期关停整治;对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单位,限期完成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查处与疏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查无”工作取得切实效果。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各地区环保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查无”任务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监管责任和义务,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形成“横道边、纵到底”的环境监管网络。三是加大宣传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通过此次活动,将对危害群众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保障人群健康、清查环境隐患、提高民众和经营者的环保法律意识、促进我州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