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境保护、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工业清洁生产推进“十二五”规划》,推动我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逐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现就切实加强我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青海省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的确定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和《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要求,我们结合实际,拟定了青海省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见附表一),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市、州环境保护和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各重点企业召开清洁生产审核动员会议,明确目标、时限和责任人,督促各重点企业按照时限要求启动审核工作,并完成本轮审核评估和验收。定期公开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对进度缓慢、未按时限要求启动或完成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要通报批评,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90日内,委托第三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启动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在规定的审核周期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并按照《关于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实施分级管理的通知》(青环发〔2013〕622号)要求,报请相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评估和验收。
(三)在我省范围内从事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工作的单位,必须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备案并取得相应资质,已取得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资质的机构名单可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或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查询。
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情况通报
(一)2011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情况。2011年,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39家企业列入了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范围。2013年,两部门已对名单内各重点企业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未完成评估、验收的企业明确了时限要求。截止目前,名单中1家已取消审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1家企业已关停(青海航威冶金有限公司),西部矿业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和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已按时限要求完成首轮审核评估和验收;青海东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锌业分公司、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青海重型机床有限公司、青海青乐化工机械有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青海柴达木硼业化工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格尔木豫源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海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已通过首轮审核评估;2家企业(青海华晟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已提交审核评估申请;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重点企业审核进度缓慢,尚未向环保部门提交审核评估申请。
(二)2012年补助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情况。2012年,为推进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省环境保护厅安排50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省内10家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截止目前,10家企业中有1家(青海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首轮审核评估和验收,青海湘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青海赛什塘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已通过首轮审核评估,但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审核进度缓慢,尚未向环保部门提交评估申请。
(三)2013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情况。2013年,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62家企业列入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范围,并对审核进度提出明确要求。截止目前,紫金矿业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青海湘和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第二轮审核)等4家企业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青海百通高纯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已向环保部门提交了审核评估申请,但青海金广镍铬材料有限公司等27家重点企业审核进度缓慢,尚未向环保部门提交评估申请。其余26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正在实施。2011年、2013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情况通报详见附表二。
在此,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以上主动性高,按时限完成首轮清洁生产审核并积极启动第二轮审核工作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审核进度滞后,至今未按时限要求提交审核评估申请的46家重点企业(见附表三)提出通报批评,并在两部门网站进行公告。
三、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监管
请相关企业所在地市(州)环境保护和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的监管,对通报限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重点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在发文之日起30日内委托省内已取得资质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审核评估验收。逾期未完成的,由市(州)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已安排补助资金的重点企业,责令限期返还补助资金,并进行处罚。
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并定期公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展情况。对无故不启动审核、恶意拖延审核或在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省环境保护厅将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予以曝光,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表:1、青海省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共14家)
2、2011年、2013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情况通报表
3、通报批评的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共46家)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9日
附表1
青海省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共14家)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完成时限要求
| 监管部门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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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审核
| 提交评估
| 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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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海海西化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水泥制造
| 2014年9月
| 2015年12月
| 2016年12月
| 海西州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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