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海西州环境保护局举行了我州首批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颁发仪式。参加此次颁证仪式的企业有我州辖区内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动力厂、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负责人及辖区环保部门负责同志。
会上,州环保局负责同志传达学习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了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前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要求,经过对我州相关火电排污企业的严格审核,确定对审核通过的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动力厂等五家火电企业颁发了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同时,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代表火电企业进行承诺发言。
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的颁发仪式,意味着这五家火电企业具有排污“身份证”,同时更进一步要求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一证式”排污许可证强化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自行监测、自我记录、定期报告、信息公开,核心是做到自证守法。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将污染管控落实到每一个排放口,管理上更加精细、措施上更加具体,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守法”转变,同时也标志着我州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