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青海中天硼锂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及副产硼酸项目位于大柴旦硼化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52000m2。项目总投资5761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0万元,占总投资1.25%。拟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及12000吨工业硼酸,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提硼、提锂生产线、硼酸生产线和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线三线合一工程。包括卤水提硼、提锂车间、硼酸车间和电池级碳酸锂车间等;配套锅炉、化验、配电、纯水、环保节能设施、库房等公用工程。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SNCR尿素炉内脱硝”处理后,其排放浓度颗粒物为20.65mg/m3、SO2为90.78mg/m3、NOx为66.15mg/m3各排放浓度《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浓盐酸罐区的呼吸废气HCl和堆煤场扬尘,酸罐的呼吸废气产生量极少,在大气中自然扩散;煤场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4m3/d,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近期由于大柴旦生活污水处理厂未投运,污水将最终排入八里沟河,远期待污水处理厂投运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洗涤废水、提硼、提锂后的萃余液、含锂萃取剂再生时产生的含盐废水、沉锂母液、制纯水时产生的浓盐水,这些生产废液其污染物主要为无机盐类,全部返回盐田,不外排。燃煤锅炉排污水以及锅炉软化水装置排污水,统一收集后用于锅炉冲渣水,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全部用于煤场加湿,不外排。
(3)固体废物:本项目老卤过滤过程中的滤渣返回盐田兑卤;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企业用作精制硼酸活性炭使用,剩余的量卖给周围的企业;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与职工生活垃圾一同定期运至大柴旦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机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风机、冷却塔、空压机,锅炉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值在85 dB(A)~95 dB(A)之间。为减少噪声污染,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设备运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噪声源强可降低10dB(A)~15dB(A),此外还有距离衰减,可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采取了分区防渗以及设置地下水监控井的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三、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不会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只要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要求组织实施,从环保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简本或其他资料,可以致电建设单位索取查看,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区主要公共场所发布公示,征求意见。发放调查表,征求公众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18年2月23日~2017年3月9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青海中天硼锂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773737374
(2)评价单位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1号15A。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18697167720
邮箱:984605280@qq.com
九、公示有效期
本次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