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青海油田采气三厂采出水回注工程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青海油田采气三厂采出水回注工程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冷湖行委中国石油青海油田采气三厂作业区;项目总投资6302.83万元,计划施工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出水处理站3座、转水站1座、污水蒸发池1座、注水支线9km、注水单井管线32km、注水井口设施16座、转水线路16.7km、10kV供电线路9900m。其中:
采出水处理站:冷湖采油作业区新建1座处理规模200m3/d的采出水处理及注水系统;东坪采气作业区新建1座处理规模1700m3/d的采出水处理及800m3/d注水系统;牛东采气作业区新建1座处理规模50m3/d的采出水处理及注水系统。
转水站:东坪1井区新建1座处理规模1100m3/d的转水站。
污水蒸发池:东坪采气作业区新建1座容积为36000m3(80×300×1.5m)的污水蒸发池,进水量900m3/d。
注水支线:东坪采气作业区新建注水支线6km,牛东采气作业区新建注水支线3km。
注水单井管线:东坪采气作业区新建注水单井管线24km,牛东采气作业区新建单井注水管线8km。
注水井口设施:东坪采气作业区新建注水井口设施12座,牛东采气作业区新建注水井口设施4座。
转水线路:东坪1井区至东坪3井区新建转水管线10.7km,东坪1井区至污水暂存池新建转水线路6.0km。
10kV供电线路:冷湖采出水处理站新建供电线路400m,东坪采出水处理站新建供电线路9000m,污水暂存池新建供电线路500m。
三、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⑴环境空气
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来自施工过程扬尘和运输车辆废气。经采取措施,施工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随着建设期的结束,影响将会消失。
运行期:运行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污水处理恶臭。经预测,锅炉烟气和污水处理恶臭分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新扩改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水环境
施工期:项目施工营地建设临时旱厕,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池内,吸粪车运输至东坪集气脱水站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试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运行期:3座采出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提升至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气田采出水集输至拟建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部分经注水管线输送至注水井口进行回注部分经管线输送至拟建污水蒸发池曝气蒸发。根据工艺设计,回注水指标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所规定的C3级水质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的仅为员工生活污水,排至厂区化粪池内,当地农民定期清掏沤肥后作为农肥使用。
⑶声环境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行驶噪声。项目施工期较短,且地处荒漠戈壁滩,项目施工范围1km范围内无居民村落等敏感点,因此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随着开发施工期的结束,运输车辆将显著减少,其噪声危害程度亦会大大降低。
运行期: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预测,场站噪声影响范围在10m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区域内无居民点,因此评价认为,各个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弃土方可用于管沟、地基回填和场地平整,由土方平衡可知,项目挖掘弃方远小于管沟、地基回填和场地平整所需土方量。天然气管线防腐施工产生的少量防腐废弃物属一般固废,与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运行期:工艺场站设置垃圾箱,由油田垃圾运输车运输至指定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3座采出水处理站分别建设1座污泥暂存池,采出水处理含油污泥送至污泥池暂存,油田污泥清运车统一送至青海油田油泥砂处理厂进行处理,青海油田油泥砂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⑸生态环境
根据《青海省生态功能区划》(青海省环境保护局,2003年9月25日),本项目开发建设区域所属生态功能区划分为:Ⅲ3(1)-2-1——柴达木盆地西部盐渍化与沙漠化控制生态功能区。根据《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年3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属于生态系统比较脆弱或生态功能比较重要的区域,不适宜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发。但对划入限制开发区域的能源和矿产资源,可以进行点状、带状的开发。
项目评价区内目前的土地利用主要是裸岩、盐碱地、沙地和工业用地几种途径;土壤侵蚀主要以强烈风力侵蚀(占90.94%)、极强烈风力侵蚀、中度风力侵蚀、微度风力侵蚀等几种侵蚀为主。评价范围内无植被,土壤类型有盐化灰棕漠土、石膏棕漠土、风沙土和盐土四种。
工程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建设期,占地等改变土地原有的利用方式,占地、施工等对地表的破坏会造成项目区水土流失量、土壤侵蚀量增加,虽然项目开发面积相对较小,上述影响程度也相对较小,但由于油田所在区域属于荒漠地带,自然环境较为恶劣,施工结束后,开发区域内生态环境自然恢复的速度将较为缓慢,自然恢复的时间相对较长。地面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道路及集输管道处于正常运营状况,不再进一步对环境产生明显的干扰和影响。
因此,在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地位和十分积极的作用,应予高度重视。重点做好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在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我们。请您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环保部门核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青海油田采气三厂
联系人:张磊
联系方式:18997370122
环评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亚丹
联系方式:18653269105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