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格尔木市积极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依靠制度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全市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格尔木市与28家环委会成员单位、18家重点企业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环保工作机制,对未完成年度环保考核目标任务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措施,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全力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66人次,对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化工企业、冶炼等风险源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摸排企业34家,督促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有效预防了环境事故的发生;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力度,今年以来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49份、停产决定书5份,采取强制断电措施6家,依法取缔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8家,对32家企业累计处罚41次,罚金1376万元。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起,查扣非法收集报废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2起;做好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目前,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转交的52件信访案件中,47件整改完毕,回访47件,群众满意率为100%;5件正在整改。2013年以来环保部、省、州督查涉及格尔木市的112项问题中,103项问题完成整改,9项正在整改,去除重复项,共7项正在整改;加强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教育,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开展第46个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活动,采取现场广播、法律咨询等形式,增强了宣传的效果。同时积极组织环保宣教人员深入基层,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进行环保宣教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宣传环保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格尔木市完成禁燃区燃煤锅炉拆除157台、213.119蒸吨,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收缴排污费142家次,共计入账840万元,环境污染投诉结案率、回复率均达到100%。1-9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3%,信息公开率为100%;格尔木市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Ш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农村集中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90%,5个水质维护性断面除小桥断面外,均达到Ⅱ类标准,达标率为80%。完成2017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获得监测数据约157.99万个,监测完成率为100%,数据报送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