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格尔木市市认真贯彻落实《格尔木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每年大气环境优良率均达到80%以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营造了天蓝气清的优美环境。
格尔木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扬尘治理,划定了渣土车运行路线,对全市2300辆12吨以上货物运输车辆安装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在建筑施工场地落实“5个100%”控尘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公示扬尘治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围挡作业、道路硬化、车辆冲洗、物料堆放、裸土覆盖等措施。对煤堆、煤场采取篷布遮盖、洒水作业等措施,对全市零散煤炭经营户开展“一清除,三拆除,一恢复”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同时,深入开展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按照《格尔木市高污染燃煤锅炉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2017年完成对全市禁燃区范围内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排查工作,已淘汰锅炉燃煤能力200多蒸吨。积极开展油气回收工作,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控制力度。划定黄标车限行区,淘汰黄标车265辆,并完成全市58座加油站、2座油库及319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着力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印发实施了《格尔木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格尔木市煤质管理办法》《格尔木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格尔木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筑工地确保“5个100%”控尘措施指导意见》等,为开展扬尘污染检查执法提供了技术依据,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